七夕番外 求索
小说:永远是男配的我只想当咸鱼作者:凝滞的湖字数:7105更新时间 : 2021-10-18 01:42:09
爱情,是什么呢?
激素的分泌?欲望的集合?
是生理的需求,还是灵魂的渴望?
没人明白,反正迄今为止,她所见过的所有爱情,都已亲情或离别而告终。
挺可悲的,世人追逐着同生共死,刻骨铭心的爱情,却总是刻意去否认,去无视爱情之后的生活。
谋杀了爱情的因素有很多,婚姻,子嗣,家庭,三观,事业,还有最重要的,时间。
爱情一但和未来染上关系,就会变成劣化的亲情,易碎,可笑。
前夫是个好人,稳定,踏实,家世显赫,从未对不起她。
他的父母也是少有的,可以称之为“企业家”的有钱人,他的父亲永远都在做慈善的路上,他的母亲一向以她的意愿为先。
她享受着所有人的羡慕的人生,体贴的丈夫,开明的公婆,把她当女儿疼的兄弟,体面又稳定的工作,她几乎拥有了一切,她也确实拥有了一切。
但她终究是后悔了。
这是假人过的日子,终归不属于她。
她对不起那个至今还不明白到底为什么的前夫,但她确实是累了。
作为潮海市最顶尖的化妆师,她知道该怎么打扮这张脸。
说白了,长得好的人,把面粉洒脸上都是国色天香。
清肤,上霜,洁面,描眉。
一切都该步入正轨了,哪怕那是一条所有人都不支持的道路。
确保了镜中的自己同往常一样之后,她换上最美的裙子,离开了家。
她就是孤儿院长大的一条土狗,配不上那琼楼玉宇的门户。
人当有自知之明,可惜她当初年少轻狂,错把自己戴不起的皇冠当成了路边摊上的铜手链。
她其实不喜欢这辆赤红色的跑车,太花哨了,不适合她。
当初是为什么选这辆呢?
她发动引擎,默默想到。
明明更喜欢旁边那辆黑色的越野车的。
算了,过两天就卖掉它吧。
自己也快三十岁了,该好好过日子了。
断舍离可是计划的第二步,她已经托人把这栋太大了的复式别墅挂到销售平台上了,定了一个很公道的价钱,相信很快就能卖出去。
她在市中心有一套九十多平的小楼房,刚好能让一对新婚夫妇过上十几年的幸福生活。
十几年后,孩子大了,她就换间更大的房子。
毕竟要考虑到人家的隐私呢。
在她憧憬未来的时候,电话响了。
是大哥,最疼她的那一个。
也是现在最生气的那一个。
“你在哪呢!快回来!趁现在还能反悔,赶紧和人家道个歉,把婚复了。”
她心情愉悦地开着车,一边听着家人的牢骚,一边看着前方美丽的风景。
之前怎么没发现,这里这么美?
“你都小三十了,还这么瞎搞是要闹哪样啊?”
发现她不吃这一套,大哥便换了套路,苦口婆心地劝道,“我让人查过了,这次完全是你无理取闹,人家和你过日子过得好好的,你突然,毫无理由地和人家离了,你自己说说,你这对吗?”
“是我错了,一开始就错了。”她终于说出了今天的第一句话,“是我耽误了人家这么多年,我对不起他。”
“你...你知道错了你倒是回来啊。”
电话里雄厚的男声透露出一丝隐约的无奈,“我就搞不明白,人家那么支持你,你说不要孩子人家都没说什么,你突然来这么一出,到底为什么啊?”
前面是红灯,她停车,熄火。
“那天。”她想了想,打开免提,将手机放到旁边,“我去院里面了。”
“大哥你干了很多事吧?那里现在好大,好宽敞。”
“我见到院长了,她说她在院里待了一辈子,就算退休了也要住在那里。”
电话那端的人静静地听着,他这么多年赚得钱,有一半都搭在那个全球第一的福利院里了。
“那里现在的伙食好好啊,我看有肉有菜的,哪像我们那会儿,稀饭里有两滴油都能高兴得站起来吃饭。”
“然后我就想,就那么一瞬间,我突然想到了。”
红灯过去,她继续朝着目的地行驶。
“当时,我们是怎么活下去的呢?”
“有一年,上面没人管我们那家破烂的孤儿院,我们是怎么撑过那年冬天的呢?”
“别说了。”
电话那头,男人的语气忽然严肃起来,“他不是什么好人。”
她没理,继续说道。
“他上山打麻雀,去菜市场捡别人不要的菜梗,去屠宰场求谁都不吃的下水,是院长卖了自己的房子让我们喝上了白米粥,是他,让我们吃白饭时不至于难以下咽。”
说着,她顿了顿,“我说的不对吗?”
男人沉默了一下,他实在不想提那个糟糕的家伙,“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人总是会变的。”
“那他变成什么样了?他干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能让你们都不认他这个兄弟?”
她的语气有点激动。
“他那时候让你们收手难道不对吗?如果当时你们听了他的话,把场子卖掉,那年冬天东子会为了欠款大半夜出去跑黑车,因为疲劳驾驶撞死在公路上吗?”
“你们为什么就是要把东子的死怪到他身上?”
“因为那时候只有他一个人走了!”男人提到从前的事,还是忍不住一阵厌恶,“撑不住提前离开的人,只有他一个,他那会儿是场子里的核心人物,那年我们会那么难,有大半是拜他所赐。”
“所以你们就要把他当成凶手是吗?”
“是。”
男人想到这里,叹了口气,“你当时在上课,不了解情况,但是,他自私自利,给不了你幸福的。”
“我的幸福,从来都是自己挣的。”
说完,她挂断电话,下了车。
到地方了。
这栋写字楼里,是现在站在互联网领域最前端的一家公司。
是四五年前,他工作的地方。
她走进大厅,拿出他的照片,问前台的小妹。
“请问这个人现在还在这里工作吗?”
小妹接过照片,仔细看了里面那个男人一眼。
“这个人...没见过,要不你去问一下经理吧?就在那边。”
她认出面前这个风华绝代的女人是经常出现在潮海卫视的那个化妆师,想必那个看脸的经理不会拒绝回答她的问题。
“不用了,谢谢。”
没人能忘记他的脸,想必他已经离开这里了。
她拿回照片,转身离开。
本以为工作时间会在公司,没想到他已经辞职了。
既然如此,就去守株待兔吧。
她把车倒出来,向那人的家驶去。
那个不到五十平米的老破小,他的“小窝”。
就在公司的不远处,很近。
她记得他把那里装饰得很温馨,暖色墙纸,楠木家具,还有一把很舒服的椅子,每到下班,或者周末,他就会坐在那把可以自由调节高度的椅子上,抱着键盘和鼠标,一开机就是四五个小时,也不知道他的脊椎是怎么受得了的。
他习惯在家门口的地毯下面放一把钥匙,很糟糕的习惯。
但也多亏了这个习惯,她不会傻乎乎地站在门口等他。
如果计划顺利的话,她会在躲在门后面,在他回家时蹦出来吓他一跳。
好久没做这种恶作剧了,有点小期待。
她想到这,嘴角情不自禁地升起一丝笑意。
土狗就该和土狗作伴,相处着舒服,不膈应。
不膈应......
崭新的街道,整齐的两排树林。
洁白的栏杆后面,是规划合理,错落有致的一座座楼房,以红砖色为主题的小区里,几个老人坐在中心被草坪包围的休息区里下棋。
不老,不破,不小。
她记得这里,是她前夫在两年前开发的小区。
当初就觉得那个位置有哪里不对,现在想想,也真是讽刺。
他不在这里。
没关系,有一个地方,不管他搬到哪里,都会定期去的。
她掉头,往东边驶去。
那是一片拖了全市后腿的贫民区,因为开发难度大,钉子户太多,属于三不管地带。
唯一的优点是治安不错,可能是因为发生过不少的恶性事件,每隔五十米就是一个小警厅,老实说,比她现在住的那个高档小区还要安全。
记得位置是...
左拐,前进,右拐,第二的路口停下,驶过一片泥巴路后,边上角落里第四户人家。
这个小院子还是没变,已经褪色的红色铁皮大门,很久都没翻新过的砖顶小平房。
里面住着一个很可爱的老太太,她的孙子是他的同学,在一场事故中从山上掉了下去,尸骨无存。
那个同学和他的关系很好,出事以后,他就经常过来,代替那个死去的同学照顾老太太。
她以前也经常来蹭饭,来之前会和他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和肉,记得他特别喜欢在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屠夫那里挑肉买,因为那个老屠夫总会顺手给这个看着顺眼的小伙子多给几斤下水。
老太太包的饺子特别好吃,每次来这儿以后,他第一个任务就是把买来的猪肉剁成馅。
那时候,她会站在旁边,一边嫌弃他的力气小,一边用各种笑话逗老太太笑。
老太太总在他们离开时,抹着眼泪,操着不知道是哪里的方言说,“我家囡囡真是认识了俩好娃娃,要不是你俩在这儿我真不知道该咋办嘞。”
他可以不认他的兄弟,可以和她断绝关系,但唯独不会放着这个老太太不管。
“咚咚咚。”
她敲了敲门,铁皮门在她的手底下发出嘶哑又沉闷的响声,俨然已经成了一道老门。
过了很久,里面的人才出来。
“谁啊?”
这是个富态的老大妈,穿着花衣裳,好像刚才在睡午觉。
“请问,这里之前住的那个老婆婆还在吗?”说着,她对着空气比了比,“大概这么高,头发花白,戴着一副老花镜。”
“她啊,孙子有出息了,早搬走了!”
老大妈不耐烦地冲她挥了挥手,“你快走吧,别烦我。”
......
也是。
没人会站在原地。
一切都会改变的。
本来以为,找到他会很容易的。
毕竟他是那种,只是站在那里就会招惹事端的体质。
自己还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什么来着?
她驶入车流之中,回忆着。
哦,想起来了。
配角体质。
他总是会引起那些奇奇怪怪的人的注意。
倒插门的女婿,学习不好的差生,混社会的混混。
好多好多。
还剩最后一个办法。
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
黑名单最底下的那个名字终于重见天日,她极度不情愿的,拨通了那个号码。
许久之后,号码通了。
那边很嘈杂,接电话的人好像地位很高,即使电话通了,也在那里不断指挥别人忙这忙那。
“喂?哪位?”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对这个人渣说出了她的目的。
这是个背叛者。
是个卑劣的,信奉丛林法则的混蛋。
明明他现在的一切都是被别人施舍的。
但偏偏就这么一个人,在曾经,是他最好的朋友。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大概是已经忘了那个把辛辛苦苦得到的机会让给他的傻子。
在她已经不抱有希望的时候,一道颓然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北城区唐心街尽头,五华福地,三六三二号。”
“他现在住那里?”
北城几乎算是郊区,位置偏僻,环境险恶。
他怎么会住在那里?
“嗯,你是...他妹妹吧?”
“对。”
“虽然由我这么说很奇怪,但我希望你能...多带人去看看他。”那人好像特意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同她对话,不知为何声音异常低沉,“他认识的人真不多,他...我对不起他,我没资格去见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我知道了。”
说完,她挂断电话。
他混的这么惨吗?都住郊区了。
看来还得拖人给他找个工作。
总而言之,终于有消息了,先把人找到再说。
得知了具体的位置,她的心情变得很好。
她哼着歌,加速,朝着北城区驶去。
她记得小时候,那人会专门把碗里的甜菜留给自己。
她记得那人喜欢吃甜食,但只要院长发糖,自己得到的永远是双人份的。
她记得那人很温柔,在自己第一次生理期的时候,是他用辛辛苦苦发了一天的传单赚到的钱买来商店里最好的红糖和卫生巾。
她记得,她从来都记得。
她和她前夫的经历其实很坎坷,活像那些古早时期的言情。
她是女主,前夫是男主。
而他,就和自己一时戏谑给他那倒霉体质取的名字一样,是个荒唐可笑的男配角。
等会儿见了他,要好好道个歉呢。
毕竟自己在选择的时候那么任性,离开的时候又那么决绝。
“阿姨,请问,五华福地怎么走啊?”
她打开车门,问路过的大妈。
大妈看着她的脸色,觉得她不像是要去那里的人。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找人。”
“去五华福地找人?”
“对啊,北城区的小区太分散了,我靠着导航找不到。”
“...你往那边。”大妈往西边指了指,“见到路口往里走,绕过那片小树林就到了。”
她朝那边看了看,不像是有人烟的样子。
“真的吗?”
“真的,小姑娘,真的。”
大妈眼神古怪地看了她一眼,随后叹了口气,背着手走了。
怪人。
她关上窗户,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那片树林后面看一看。
万一他现在的工作是什么需要在郊外忙活的呢?
她加速,无视着心里隐隐约约的不安感,前进。
树林很漂亮,郁郁葱葱的,蝉鸣鸟叫,微风渐起。
他在哪呢?
绕过树林,是一片旷野。
他在哪呢?
空空荡荡,安静异常。
他在哪呢?
旷野之上,零落着,一排,又一排。
他在哪?
墓碑。
五华福地,三六三二号。
她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下了车门的。
也许他是接了一份守墓人的活呢?
那他还真失职,明明那么认真的一个人,把这里打理的跟乱葬岗一样。
三六三二号。
她从一号开始数起。
一,二。
三...四...
她数的很慢,仿佛要把那些碑上一个个人的名字都要背下来似的,视线每落在一个名字上都要停留好一阵子。
耀眼的太阳渐渐垂暮,绯色的烟霞慢慢爬上天边。
三六二九,三六三零,三六三一。
暗红的光芒爬上她的脖颈,将她洁白的肌肤衬得更加温润。
三六,三二。
她停下了。
当爱情转化为亲情的时候,代表着他即将走入你的生活,你的一切都将被另一个人的影子渗入,在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来自本能的排斥和不甘便会像过敏反应一般燃燃升起,要么选择接受自我改变,要么自我毁灭抗争到底,直到大家都遍体鳞伤,厌倦了彼此的一切,爱意变成了执念,渴望变成了勉强,放手变成了解脱。
这是所有感情的终点,所以当她,明白她和面前这张黑白照片里微笑的人之间,是多么美好的一段关系。
他们一开始就是亲人了。
他们早在有意识起,就互相将对方的影子融进心里。
不是因为爱你才将你装进心里,而是因为心里有你,才爱你。
院长希望大家的一生幸福安康,安宁顺和,便给大家取“宁”为姓。
她希望那个总是心事很重,担心大家下一顿没饭吃的孩子,能潇洒一点,像云一样,悠闲自在,随遇而安,就给他取名为,“云”
他担心这个总是缠着他,任性的不像是孤儿院里出来的姑娘没有他会搞砸很多事,便希望她能像烟一样笼住自己这片云,好让自己能时刻庇护她,便给她取名为,“烟”
一切本该是多么美好啊。
“你说,对吧?”
宁烟蹲下,摸着照片里那个笑得灿烂的人,喃喃说道。
那些书里,电视剧里都说人遇到生离死别会怎样怎样,如今真遇到这种事情,她却只觉得好笑。
哪怕眼泪早已决堤。
生离,死别。
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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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生理的需求,还是灵魂的渴望?
没人明白,反正迄今为止,她所见过的所有爱情,都已亲情或离别而告终。
挺可悲的,世人追逐着同生共死,刻骨铭心的爱情,却总是刻意去否认,去无视爱情之后的生活。
谋杀了爱情的因素有很多,婚姻,子嗣,家庭,三观,事业,还有最重要的,时间。
爱情一但和未来染上关系,就会变成劣化的亲情,易碎,可笑。
前夫是个好人,稳定,踏实,家世显赫,从未对不起她。
他的父母也是少有的,可以称之为“企业家”的有钱人,他的父亲永远都在做慈善的路上,他的母亲一向以她的意愿为先。
她享受着所有人的羡慕的人生,体贴的丈夫,开明的公婆,把她当女儿疼的兄弟,体面又稳定的工作,她几乎拥有了一切,她也确实拥有了一切。
但她终究是后悔了。
这是假人过的日子,终归不属于她。
她对不起那个至今还不明白到底为什么的前夫,但她确实是累了。
作为潮海市最顶尖的化妆师,她知道该怎么打扮这张脸。
说白了,长得好的人,把面粉洒脸上都是国色天香。
清肤,上霜,洁面,描眉。
一切都该步入正轨了,哪怕那是一条所有人都不支持的道路。
确保了镜中的自己同往常一样之后,她换上最美的裙子,离开了家。
她就是孤儿院长大的一条土狗,配不上那琼楼玉宇的门户。
人当有自知之明,可惜她当初年少轻狂,错把自己戴不起的皇冠当成了路边摊上的铜手链。
她其实不喜欢这辆赤红色的跑车,太花哨了,不适合她。
当初是为什么选这辆呢?
她发动引擎,默默想到。
明明更喜欢旁边那辆黑色的越野车的。
算了,过两天就卖掉它吧。
自己也快三十岁了,该好好过日子了。
断舍离可是计划的第二步,她已经托人把这栋太大了的复式别墅挂到销售平台上了,定了一个很公道的价钱,相信很快就能卖出去。
她在市中心有一套九十多平的小楼房,刚好能让一对新婚夫妇过上十几年的幸福生活。
十几年后,孩子大了,她就换间更大的房子。
毕竟要考虑到人家的隐私呢。
在她憧憬未来的时候,电话响了。
是大哥,最疼她的那一个。
也是现在最生气的那一个。
“你在哪呢!快回来!趁现在还能反悔,赶紧和人家道个歉,把婚复了。”
她心情愉悦地开着车,一边听着家人的牢骚,一边看着前方美丽的风景。
之前怎么没发现,这里这么美?
“你都小三十了,还这么瞎搞是要闹哪样啊?”
发现她不吃这一套,大哥便换了套路,苦口婆心地劝道,“我让人查过了,这次完全是你无理取闹,人家和你过日子过得好好的,你突然,毫无理由地和人家离了,你自己说说,你这对吗?”
“是我错了,一开始就错了。”她终于说出了今天的第一句话,“是我耽误了人家这么多年,我对不起他。”
“你...你知道错了你倒是回来啊。”
电话里雄厚的男声透露出一丝隐约的无奈,“我就搞不明白,人家那么支持你,你说不要孩子人家都没说什么,你突然来这么一出,到底为什么啊?”
前面是红灯,她停车,熄火。
“那天。”她想了想,打开免提,将手机放到旁边,“我去院里面了。”
“大哥你干了很多事吧?那里现在好大,好宽敞。”
“我见到院长了,她说她在院里待了一辈子,就算退休了也要住在那里。”
电话那端的人静静地听着,他这么多年赚得钱,有一半都搭在那个全球第一的福利院里了。
“那里现在的伙食好好啊,我看有肉有菜的,哪像我们那会儿,稀饭里有两滴油都能高兴得站起来吃饭。”
“然后我就想,就那么一瞬间,我突然想到了。”
红灯过去,她继续朝着目的地行驶。
“当时,我们是怎么活下去的呢?”
“有一年,上面没人管我们那家破烂的孤儿院,我们是怎么撑过那年冬天的呢?”
“别说了。”
电话那头,男人的语气忽然严肃起来,“他不是什么好人。”
她没理,继续说道。
“他上山打麻雀,去菜市场捡别人不要的菜梗,去屠宰场求谁都不吃的下水,是院长卖了自己的房子让我们喝上了白米粥,是他,让我们吃白饭时不至于难以下咽。”
说着,她顿了顿,“我说的不对吗?”
男人沉默了一下,他实在不想提那个糟糕的家伙,“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人总是会变的。”
“那他变成什么样了?他干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能让你们都不认他这个兄弟?”
她的语气有点激动。
“他那时候让你们收手难道不对吗?如果当时你们听了他的话,把场子卖掉,那年冬天东子会为了欠款大半夜出去跑黑车,因为疲劳驾驶撞死在公路上吗?”
“你们为什么就是要把东子的死怪到他身上?”
“因为那时候只有他一个人走了!”男人提到从前的事,还是忍不住一阵厌恶,“撑不住提前离开的人,只有他一个,他那会儿是场子里的核心人物,那年我们会那么难,有大半是拜他所赐。”
“所以你们就要把他当成凶手是吗?”
“是。”
男人想到这里,叹了口气,“你当时在上课,不了解情况,但是,他自私自利,给不了你幸福的。”
“我的幸福,从来都是自己挣的。”
说完,她挂断电话,下了车。
到地方了。
这栋写字楼里,是现在站在互联网领域最前端的一家公司。
是四五年前,他工作的地方。
她走进大厅,拿出他的照片,问前台的小妹。
“请问这个人现在还在这里工作吗?”
小妹接过照片,仔细看了里面那个男人一眼。
“这个人...没见过,要不你去问一下经理吧?就在那边。”
她认出面前这个风华绝代的女人是经常出现在潮海卫视的那个化妆师,想必那个看脸的经理不会拒绝回答她的问题。
“不用了,谢谢。”
没人能忘记他的脸,想必他已经离开这里了。
她拿回照片,转身离开。
本以为工作时间会在公司,没想到他已经辞职了。
既然如此,就去守株待兔吧。
她把车倒出来,向那人的家驶去。
那个不到五十平米的老破小,他的“小窝”。
就在公司的不远处,很近。
她记得他把那里装饰得很温馨,暖色墙纸,楠木家具,还有一把很舒服的椅子,每到下班,或者周末,他就会坐在那把可以自由调节高度的椅子上,抱着键盘和鼠标,一开机就是四五个小时,也不知道他的脊椎是怎么受得了的。
他习惯在家门口的地毯下面放一把钥匙,很糟糕的习惯。
但也多亏了这个习惯,她不会傻乎乎地站在门口等他。
如果计划顺利的话,她会在躲在门后面,在他回家时蹦出来吓他一跳。
好久没做这种恶作剧了,有点小期待。
她想到这,嘴角情不自禁地升起一丝笑意。
土狗就该和土狗作伴,相处着舒服,不膈应。
不膈应......
崭新的街道,整齐的两排树林。
洁白的栏杆后面,是规划合理,错落有致的一座座楼房,以红砖色为主题的小区里,几个老人坐在中心被草坪包围的休息区里下棋。
不老,不破,不小。
她记得这里,是她前夫在两年前开发的小区。
当初就觉得那个位置有哪里不对,现在想想,也真是讽刺。
他不在这里。
没关系,有一个地方,不管他搬到哪里,都会定期去的。
她掉头,往东边驶去。
那是一片拖了全市后腿的贫民区,因为开发难度大,钉子户太多,属于三不管地带。
唯一的优点是治安不错,可能是因为发生过不少的恶性事件,每隔五十米就是一个小警厅,老实说,比她现在住的那个高档小区还要安全。
记得位置是...
左拐,前进,右拐,第二的路口停下,驶过一片泥巴路后,边上角落里第四户人家。
这个小院子还是没变,已经褪色的红色铁皮大门,很久都没翻新过的砖顶小平房。
里面住着一个很可爱的老太太,她的孙子是他的同学,在一场事故中从山上掉了下去,尸骨无存。
那个同学和他的关系很好,出事以后,他就经常过来,代替那个死去的同学照顾老太太。
她以前也经常来蹭饭,来之前会和他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和肉,记得他特别喜欢在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屠夫那里挑肉买,因为那个老屠夫总会顺手给这个看着顺眼的小伙子多给几斤下水。
老太太包的饺子特别好吃,每次来这儿以后,他第一个任务就是把买来的猪肉剁成馅。
那时候,她会站在旁边,一边嫌弃他的力气小,一边用各种笑话逗老太太笑。
老太太总在他们离开时,抹着眼泪,操着不知道是哪里的方言说,“我家囡囡真是认识了俩好娃娃,要不是你俩在这儿我真不知道该咋办嘞。”
他可以不认他的兄弟,可以和她断绝关系,但唯独不会放着这个老太太不管。
“咚咚咚。”
她敲了敲门,铁皮门在她的手底下发出嘶哑又沉闷的响声,俨然已经成了一道老门。
过了很久,里面的人才出来。
“谁啊?”
这是个富态的老大妈,穿着花衣裳,好像刚才在睡午觉。
“请问,这里之前住的那个老婆婆还在吗?”说着,她对着空气比了比,“大概这么高,头发花白,戴着一副老花镜。”
“她啊,孙子有出息了,早搬走了!”
老大妈不耐烦地冲她挥了挥手,“你快走吧,别烦我。”
......
也是。
没人会站在原地。
一切都会改变的。
本来以为,找到他会很容易的。
毕竟他是那种,只是站在那里就会招惹事端的体质。
自己还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什么来着?
她驶入车流之中,回忆着。
哦,想起来了。
配角体质。
他总是会引起那些奇奇怪怪的人的注意。
倒插门的女婿,学习不好的差生,混社会的混混。
好多好多。
还剩最后一个办法。
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
黑名单最底下的那个名字终于重见天日,她极度不情愿的,拨通了那个号码。
许久之后,号码通了。
那边很嘈杂,接电话的人好像地位很高,即使电话通了,也在那里不断指挥别人忙这忙那。
“喂?哪位?”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对这个人渣说出了她的目的。
这是个背叛者。
是个卑劣的,信奉丛林法则的混蛋。
明明他现在的一切都是被别人施舍的。
但偏偏就这么一个人,在曾经,是他最好的朋友。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大概是已经忘了那个把辛辛苦苦得到的机会让给他的傻子。
在她已经不抱有希望的时候,一道颓然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北城区唐心街尽头,五华福地,三六三二号。”
“他现在住那里?”
北城几乎算是郊区,位置偏僻,环境险恶。
他怎么会住在那里?
“嗯,你是...他妹妹吧?”
“对。”
“虽然由我这么说很奇怪,但我希望你能...多带人去看看他。”那人好像特意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同她对话,不知为何声音异常低沉,“他认识的人真不多,他...我对不起他,我没资格去见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我知道了。”
说完,她挂断电话。
他混的这么惨吗?都住郊区了。
看来还得拖人给他找个工作。
总而言之,终于有消息了,先把人找到再说。
得知了具体的位置,她的心情变得很好。
她哼着歌,加速,朝着北城区驶去。
她记得小时候,那人会专门把碗里的甜菜留给自己。
她记得那人喜欢吃甜食,但只要院长发糖,自己得到的永远是双人份的。
她记得那人很温柔,在自己第一次生理期的时候,是他用辛辛苦苦发了一天的传单赚到的钱买来商店里最好的红糖和卫生巾。
她记得,她从来都记得。
她和她前夫的经历其实很坎坷,活像那些古早时期的言情。
她是女主,前夫是男主。
而他,就和自己一时戏谑给他那倒霉体质取的名字一样,是个荒唐可笑的男配角。
等会儿见了他,要好好道个歉呢。
毕竟自己在选择的时候那么任性,离开的时候又那么决绝。
“阿姨,请问,五华福地怎么走啊?”
她打开车门,问路过的大妈。
大妈看着她的脸色,觉得她不像是要去那里的人。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找人。”
“去五华福地找人?”
“对啊,北城区的小区太分散了,我靠着导航找不到。”
“...你往那边。”大妈往西边指了指,“见到路口往里走,绕过那片小树林就到了。”
她朝那边看了看,不像是有人烟的样子。
“真的吗?”
“真的,小姑娘,真的。”
大妈眼神古怪地看了她一眼,随后叹了口气,背着手走了。
怪人。
她关上窗户,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那片树林后面看一看。
万一他现在的工作是什么需要在郊外忙活的呢?
她加速,无视着心里隐隐约约的不安感,前进。
树林很漂亮,郁郁葱葱的,蝉鸣鸟叫,微风渐起。
他在哪呢?
绕过树林,是一片旷野。
他在哪呢?
空空荡荡,安静异常。
他在哪呢?
旷野之上,零落着,一排,又一排。
他在哪?
墓碑。
五华福地,三六三二号。
她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下了车门的。
也许他是接了一份守墓人的活呢?
那他还真失职,明明那么认真的一个人,把这里打理的跟乱葬岗一样。
三六三二号。
她从一号开始数起。
一,二。
三...四...
她数的很慢,仿佛要把那些碑上一个个人的名字都要背下来似的,视线每落在一个名字上都要停留好一阵子。
耀眼的太阳渐渐垂暮,绯色的烟霞慢慢爬上天边。
三六二九,三六三零,三六三一。
暗红的光芒爬上她的脖颈,将她洁白的肌肤衬得更加温润。
三六,三二。
她停下了。
当爱情转化为亲情的时候,代表着他即将走入你的生活,你的一切都将被另一个人的影子渗入,在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来自本能的排斥和不甘便会像过敏反应一般燃燃升起,要么选择接受自我改变,要么自我毁灭抗争到底,直到大家都遍体鳞伤,厌倦了彼此的一切,爱意变成了执念,渴望变成了勉强,放手变成了解脱。
这是所有感情的终点,所以当她,明白她和面前这张黑白照片里微笑的人之间,是多么美好的一段关系。
他们一开始就是亲人了。
他们早在有意识起,就互相将对方的影子融进心里。
不是因为爱你才将你装进心里,而是因为心里有你,才爱你。
院长希望大家的一生幸福安康,安宁顺和,便给大家取“宁”为姓。
她希望那个总是心事很重,担心大家下一顿没饭吃的孩子,能潇洒一点,像云一样,悠闲自在,随遇而安,就给他取名为,“云”
他担心这个总是缠着他,任性的不像是孤儿院里出来的姑娘没有他会搞砸很多事,便希望她能像烟一样笼住自己这片云,好让自己能时刻庇护她,便给她取名为,“烟”
一切本该是多么美好啊。
“你说,对吧?”
宁烟蹲下,摸着照片里那个笑得灿烂的人,喃喃说道。
那些书里,电视剧里都说人遇到生离死别会怎样怎样,如今真遇到这种事情,她却只觉得好笑。
哪怕眼泪早已决堤。
生离,死别。
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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